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予以公布。
举报提示
受理范围: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机构、单位、个人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情形的行为。
内容提示:
举报人举报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所举报事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场举报:
举报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
按照属地管辖权限,
可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现场举报。
甘肃省人社厅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甘肃省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及工作地址(邮寄地址)
「链接」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固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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