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操作规定的咨询来电比较集中,相关业务操作规则受到大家关注。
01
Q
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中,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如何办理?
A
企业可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的“一窗通”网上服务项目申办开户、变更、注销,由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相关事项。企业无需向社保部门另行提出申请,也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实现零次跑,无材料。
02
Q
就业参保登记如何便捷办理?
A
申请人可通过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的“一窗通”网上服务项目,在线合并办理就业参保登记。其中,新办企业还可通过该平台一并实现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实现市场监管登记、职工就业参保登记“一口采集”“联动办理”。
03
Q
新办企业还需要办理“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吗?
A
2020年4月1日起,根据沪府办(2020)9号文件有关要求,新设企业不再发放“法人一证通”介质(数字证书),本市已为每户新设企业免费同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新开户企业可在“一网通办”平台的开办企业“一窗通”上直接申请办理。
已申领数字证书的单位,仍可按原渠道登录自助经办系统办理各类业务,数字证书的更新、更换等仍按原渠道处理。
编辑: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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