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神木刘建林资产有多少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3号)精神,为举办好2017年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以下简称活动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时间: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定于10月第三周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我省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请各地结合实际,在2017年9、10、11三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

要面向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

(二)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

要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与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

(三)推动全民阅读。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全民阅读。

(四)开展

百姓学习之星

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遴选与展示等系列活动。

下列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1.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2.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遴选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3.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培训机构)”遴选展示活动。宣传展示一批为全民终身学习服务成绩突出的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和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等培训机构,树立一批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优秀典型。

4.组织开展“光影与梦想:2017年全民摄影大展”、“美蕴秋歌——社区教育文艺展演” 等活动。

三、活动组织

全省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由省教育厅与各参与城市共同主办。省教育厅成立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

刘建林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

王振龙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省社区教育

指导中心主任

韩忠诚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员:

邓颂东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付仲锋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李顺光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助理

寇立群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陆升武 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各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相关城市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颂东兼任。

四、新闻宣传

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学校等组织、机构,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省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届时各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将在“陕西社区教育网”进行展示。

五、有关要求

(一)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进一步加快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要求的重要抓手。活动周期间各地要紧密结合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的目标要求,广泛宣传展示我省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展示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事迹,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为完善我省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周可以市为单位,也可以县(区)为单位开展,按照活动内容要求,多形式、多部门协调组织,展现当地特色。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策划和各项组织工作,并请将活动周期间的有关情况(文字、视频、图片)及时报送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7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城市请认真填写《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城市筹备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17年9月5日(星期二)前将报表一式2份报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请各市(区)教育局在举办活动周结束一周之内(最晚于2017年11月20日之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李春娥 029—88668836

(二)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党 斌 029—89057672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邮政编码:71011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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