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市公司: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初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所暂免收取总股本在4亿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费,总股本在4亿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本次下调后的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
总股本
上市初费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上市年费
(2020年1月1日起)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2亿以下(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2亿-4亿(含)
暂免
暂免
暂免
暂免
4亿-6亿(含)
125,000
62,500
50,000
25,000
6亿-8亿(含)
150,000
75,000
60,000
30,000
8亿以上
175,000
87,500
75,000
37,50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13日
来源: 深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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