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朱本腾 吕佼
11月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4年第十场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中院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情况,发布青岛法院“和青和理”品牌暨多元解纷典型案、事例。
近年来,青岛中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多元解纷品牌建设为抓手,将“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与“以和为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倾力打造“和青和理”多元解纷品牌。2024年以来,青岛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总数17.8万件,诉前调解成功12.1万件,多年稳居全省首位,诉前调解成功率在65%以上,多元解纷工作成效明显。
据了解,青岛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在党委领导下不断完善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推进形成“非诉挺前、司法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角度制发司法建议327件,发布白皮书29份。激活调解资源,以“和青和理”品牌创建为抓手,指导基层法院打造“南法枫和”“北法融调·青心解纷”“法和情致”“和事崂”“握手即和”“法正宁和”“平法度·新枫采”“沽水枫桥·法润莱和”8个多元解纷子品牌,建设贴近群众的特色纠纷治理工作站,激活人民法庭基层治理“毛细血管”作用。全市法院通过基层治理单位累计化解案件5660件,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4家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为进一步凝聚解纷合力,青岛中院以解纷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容升级解纷“朋友圈”。通过“总对总”与14家部委下的25家调解组织完成对接,委派调解案件1.4万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吸纳306家特邀调解组织、2743名特邀调解员,形成涵盖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多元共治格局,全市法院38.6%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实质性化解。比如,在住建领域,持续开展建设工程纠纷“评调裁”一体化改革,诉外化解纠纷2128件;在道交领域,以“万单成讼率”促推行业治理,构建“1+2+3”工作体系推动道交纠纷非诉化解;在金融领域,运用预查废、支付令、以保促调等多种方式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就信用卡纠纷治理问题向监管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2024年全市法院一审民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比下降43.3%,信用卡纠纷下降11.9%;针对特殊群体,实现绿色服务窗口全覆盖,与市残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化解涉残疾人纠纷2647件,青岛中院获评全省首批“有爱无碍”诉讼服务示范文明岗法院。
青岛法院还注重通过科技赋能提升解纷效果。依托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强化矛盾纠纷前端引导,2024年全市法院58.4%的案件实现诉前分流。畅通调审衔接,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全程在线跟踪诉前调解案件分流、办理、回流信息,李沧法院“省费减累”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法院诉前调解优秀事例”。强化司法在线确认,对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以“诉前调书”“诉前调确”出具文书,并赋予强制执行力,2024年全市法院累计出具相关文号案件1.1万件。强化监督管理,运用大数据每月专项分析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调解业务指导,不断提升诉前调解工作质效。
青岛中院发布的9个典型案例和2个典型事例,包括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涉残疾人离婚纠纷、住建领域纠纷、物权纠纷、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涉农纠纷典型案例,以及“金法E站”助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品牌调解室”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典型事例,展现了青岛法院以“和青和理”品牌建设为抓手,延伸解纷触角、更新解纷理念、创新解纷模式、拓展解纷路径,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创优跃升的做法和成果。
附:青岛法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事例
案例一: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示范判决”诉前批量化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简要案情
证券纠纷案件是金融领域常见案件。2024年,某投资股份公司因公司年报证券信息披露不真实,构成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方某某等124名投资者以某投资股份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侵权为由,要求该公司赔偿1000元至142万元不等的投资差额损失。
调解过程及效果
青岛中院立案审核人员通过案件检索,发现青岛中院就该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作出生效判决,且已有相似案件诉前调解成功。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远程线上方式进行调解,根据相关案件的示范判决,梳理纠纷脉络,引导当事人理性确定赔偿数额。青岛中院指导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双方根据意见书就各项投资损失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89名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35起案件调解撤诉。
典型意义
证券市场中证券类侵权纠纷,往往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区别于普通案件,一旦成讼,涉及的人数较多,案件数量较大,且相同的侵权事实被重复审理、认定,从而导致浪费诉讼资源,耗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2023年以来,青岛中院积极运用示范判决,通过典型案例引导,调解化解涉600余名投资人的批量纠纷,起到良好社会解纷导向。2024年,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调解成功案件12.1万件,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
案例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潍两地协调联动“以保促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简要案情
2023年6月25日,某软件技术公司发出《人事调动通知》,将董某、潘某二人工作地点从潍坊市调至其他城市。董某和潘某收到通知后,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向二人发送《限期返岗通知书》,因二人未按期返岗,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董某和潘某向潍坊市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潍坊市奎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确认公司向二人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以及董某、潘某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和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过程及结果
奎文法院依据董某、潘某的申请,查封了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因市南法院受理在先,奎文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市南法院合并审理。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仅在经济补偿数额上存在争议,故决定先行诉前调解。为推进调解,法官一方面从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社会责任、劳动者贡献以及冻结银行账户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劝说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经济补偿数额;另一方面,以企业发展及偿付能力为突破口,尽力促成劳企双方和平协商。通过“背对背”调解,双方对经济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尽快解除保全措施还存在顾虑。为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尽快促成调解,市南法院与奎文法院法官协商账户解封事宜。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支付补偿金,奎文法院解除了对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各方当事人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两地法院协调联动,以保促调,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合力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既可以让劳动者尽快拿到经济补偿金,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又通过及时解封公司账户,降低诉讼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轻企业累诉,为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案例三: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以“倾情调解法”实质化解涉残疾人离婚纠纷
简要案情
蓝某(男)与郑某(女)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后蓝某就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反复多次入院治疗。后经认定,蓝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住院期间,郑某很少探望,蓝某曾因多颗牙齿掉落需要安装新牙,多次联系郑某,其均未理睬。蓝某每月退休金均由郑某管理,郑某每月仅支付五百元生活费,因住院生活条件很差,蓝某及家人多次要求增加生活费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过程及结果
蓝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通过特别程序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需要一定时间。本着“案结事了、化解纠纷”原则,承办法官、调解员多次联系蓝某家人及郑某,得知双方已有多年未共同生活,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如果强行和好,只会加重双方矛盾,并不能实质化解双方症结。调解员耐心找到案件的“堵点”,多次联系郑某,从“理解”到“调解”,融入现实情境,换位思考,诚心劝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协商确定了蓝某的监护人。为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承办法官与调解员又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从“调解”到“化解”,回归亲情的本真,在综合考虑蓝某的特殊困难和郑某生活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多种调解方案,平衡双方利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蓝某、郑某离婚,名下房产每人各一套,所有矛盾一揽子解决。
典型意义
家事纠纷具有很强的伦理性和情感性,仅靠证据和法条,无法彻底解纷止讼,一纸判决虽可迅速结案,但双方矛盾并未化解,最终会变成社会隐患。本案以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处理原则,利用“了解、理解、调解、化解”的渐进解纷思路,释法析理、情理交融,使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使残疾人一方得到妥善安置。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公平正义刻画在鲜活的民生案件里,彰显了司法人文情怀。
案例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市场化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纠纷
简要案情
2012年8月1日,某居民委员会与案外人某置业公司签订《社区安置房项目代建合同》,置业公司为安置房项目的代建单位。2013年10月,置业公司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安置房项目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意向书》,由工贸公司负责安置房项目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安装工程。工程经竣工验收,在结算过程中工贸公司与居民委员会因工程停工、窝工等索赔事项产生争议。某工贸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居民委员会支付因停工、窝工等产生的费用。
调解过程及结果
本案涉及的专业多、技术复杂、金额较大,李沧法院引导双方通过市场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将本案委派给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组织调解。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后,就当事人争议的停工、窝工索赔事项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争议评审。争议评审组专家组织双方对证据材料逐一质证,听取双方意见,明确了纠纷争议焦点,确认了部分停工窝工事实,评估认定了因停工窝工导致的损失数额,并出具评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后经该调解中心调解,居民委员会按照评审意见书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双方长达11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典型意义
市场化调解模式,可以用有偿调解服务激发专业法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把专业性、复杂性高的纠纷化解于诉前。争议评审的专家组主要以律师为主导,结合建筑、造价等建设工程方面专家,不仅能够分析施工工艺、质量、造价等工程方面问题,还能够从切实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责任划分,将争议评审与调解相结合,让当事人在了解工程方面存在问题的同时,又明确法律层面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对利与弊进行权衡,既能高效实现案结事了,又避免了当事人诉累。
案例五: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公证”破解物权纠纷难题
简要案情
宋先生与孙女士曾系恋人关系。订婚期间,宋先生以孙女士的名义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购置了一套房产,后双方关系破裂,无结婚可能,宋先生要求孙女士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由于双方感情破裂,对于房产过户互不信任,孙女士担心过户后拿不到房款,宋先生担心给了钱收不到房,加之传统模式下,带抵押房产过户流程繁琐、周期长,双方无法就此事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宋先生将孙女士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城阳法院审核时认为本案可适用不动产“带押过户”模式,将案件委派入驻法院的琴岛公证处开展调解工作。公证处了解案件情况后,创新提出“和解协议+带押过户”的解决方案,即借助现有的不动产远程登记端口,与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方联动,成功办理按揭房屋带押过户。在法院与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共同调解下,宋先生和孙女士不但就房产过户协商一致,还就订婚彩礼返还、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顺利解决了后顾之忧,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站解纷争”。
典型意义
城阳法院应用“诉前调解+公证”解纷模式,通过邀请公证参与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成立公证辅助审执事务协同中心,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公证服务窗口实现从场所到机制无缝对接,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一条新途径,维权效率更高、手续更简便、维权成本更低。通过该模式,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引领息诉止争、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六: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争议评审+专家调解”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元化解
简要案情
2023年,青岛某工业公司与青岛某装饰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装饰公司对工业公司的房屋进行装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矛盾,装修陷入停滞,导致房屋未能在预定时间内装修完毕,影响了房屋的正常使用。工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返还超付部分的装修费。
调解过程及效果
双方对具体损失范围和数额各执一词,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无疑会增加诉讼成本,造成审理周期延长,不利于矛盾及时化解。黄岛法院积极引导双方通过“争议评审”的方式对装修费进行造价认定,经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托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进行争议评审,同时,邀请作出《评审意见书》的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从法律角度对案件事实及责任认定释法明理,而且对评审意见中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经过法官与专家的共同努力,减少了双方的分歧,双方认识趋于一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聚焦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合同履行时间长、环节多、技术专业性强等特点,黄岛法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案件“评调裁”一体化多元解纷工作新模式,通过特邀调解结合争议评审和诉讼的优势,由专家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出具评审意见,高效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促进企业和谐共处,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案例七: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即时履行”化解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
简要案情
上海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与青岛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软件开发合同,科技公司委托上海物流公司就某演示库项目开发软件,该软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但科技公司一直未能按约支付软件开发费用,上海物流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软件开发费。
调解过程及效果
即墨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调解员受理案件后,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仍有许多分歧。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公司沟通协调,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科技公司将剩余软件开发费一次性支付给上海物流公司,案件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诉前调解+即时履行”的解纷模式,使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即墨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握手即和”调解品牌为抓手,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质化解纠纷。
案例八:
平度市人民法院现场勘验调解妥善化解涉农纠纷
简要案情
于某某和兰某某租赁的土地相邻,看到樱桃西红柿广阔的发展前景,两人都计划修建樱桃西红柿大棚。兰某某在建棚时,私自挖走了于某某地里的大量土壤,用于修建自家的大棚山墙,被挖的地面形成了一道深沟,导致于某某无法建造大棚。双方因此事多次沟通无果后,于某某向平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兰某某将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调解过程及效果
考虑到此案涉及同村村民间的土地纠纷,为尽快恢复种植生产,减少诉讼时间成本,平度法院派出法庭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并请特邀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初次调解时,兰某某有诚意恢复土地原状,但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为推动纠纷化解,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进行实地勘验。兰某某已建成的6处大棚中,有5处将相邻的于某某地块挖出了形状不规则的土沟。兰某某虽已回填了土沟,但未压实,地面亦不平整,对于某某的大棚修建造成影响。经过多次组织当事人现场调解,对当事人讲明利害,在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态度逐渐松动,最终放下芥蒂,一致同意兰某某在期限内恢复土地平整,用推土机压实,并赔偿于某某部分经济损失,本案最终调解成功。
典型意义
近年来,平度市樱桃西红柿产业蓬勃发展,众多农户以此发家致富。土地纠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面对同村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法官、调解员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不仅填平了地间的深沟,也消除了两家的隔阂,解开了彼此心结,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向人民群众传递了司法的温度,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保驾护航。
案例九:
莱西市人民法院“以鉴促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简要案情
年节时分,莱西市望城街道某村的李某因祭祀烧纸,引燃近旁枯草杂物,进而导致赵某经营的1.5亩杨树林被火烧毁。事后双方经村委、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杨树苗损失6000元。为证明涉案损失的具体数额,赵某立案的同时申请了司法鉴定。
调解过程及效果
莱西法院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收到鉴定材料后,发现赵某申请赔偿的标的额并不大,而申请司法鉴定所需要的费用却不是个小数目,如果依照当事人的申请移送鉴定,势必会增加诉讼成本,加剧双方矛盾,于是邀请莱西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共同为双方调解。双方在厘清利害关系及初步的市场价格后,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李某当场赔偿赵某损失52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
莱西法院积极推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深度融合,借助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力量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提升证据固定和运用水平,优化当事人的调解预期,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解在萌芽,实现“以鉴促调”的良好效果。
事例一: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成立“金法E站”助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工作模式
为构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实践发展,推进金融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崂山法院积极探索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一是强化联动解纷机制建设。构建多维服务新体系,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委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崂山公安分局、中国民生银行青岛分行共同签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岛样板联建共建协议》,形成监管、法院、仲裁、公安、银行等金融纠纷“央地协同”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二是科技赋能化解金融纠纷。成立全省首家“金智谷”金融与互联网专业法庭,研发“金融案件智审平台”,依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行金融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对接“E送达”平台,一键导出受送达人信息及法律文书,经核验后即可推送至邮政系统,平均耗时不足2分钟,相比传统线下送达时间缩短80%以上;充分适用电子督促程序,发出支付令,再次大大缩短办案周期。三是打造一体化解纷平台。聚焦金融机构司法需求,在金融机构前沿阵地设立兼具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功能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平台“金法E站”。调解人员通过该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法官现场出具并送达司法确认书,展现了高效、便捷、智能的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主动对接辖区内79家基层治理单位,“点对点”对接17家调解组织,通过设立“联动工作站”“巡回审判点”“特邀调解室”等方式,为民商事纠纷快捷、高效、低成本化解提供更多途径。
运行效果
根据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数量多、跨时空等特点,崂山法院率先探索“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办案模式,研发打造“金融案件智审平台”,实现金融案件在线快捷、批量、智能办理。成立全省首个金融与互联网专业法庭,实行金融案件相对集中和专业化审判。“金法E站”自成立以来提供法律咨询400余次,源头化解金融纠纷200余件,处理不良债权600余万元,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作为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核心区,落地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超过1200家,占青岛全市总量的80%。崂山法院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设立“金法E站”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室,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线下+线上”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模式,为金融法治营商环境优化贡献“崂山经验”。
事例二:
胶州市人民法院成立“品牌调解室”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
工作模式
为推进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集约、高效化解,胶州法院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群众信得过、工作叫得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入驻胶州市“一站式”矛调中心,将多元解纷向社会“神经末梢”延伸。成立“法正?宁和”调解工作室。聚焦涉民生物业等纠纷类型,创新性提出“三、六、九”调解工作法,建立由法官、书记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组成的矛盾联调队伍,通过老党员“传帮带”、离退休干部兼职人民调解员、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参与调解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各类民生问题。成立“法正?亲和”工作室。多途径引导纠纷多元化解,通过仲裁与司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人机制,共享专家资源、案件资源,开展交流互鉴,构建调解、仲裁、诉讼等优势互补、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质量“双提升”。成立体育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室。为妥善化解体育消费纠纷,解决消费者投诉多、维权难等现实问题,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安心、更为和谐的体育消费环境,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联动,共同成立体育消费纠纷巡回审判工作室,简化维权程序,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打通胶州市体育市场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运行效果
胶州法院充分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及山东省“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协同,实现受理、流转、办理、反馈、评价的业务闭环,通过线上调解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更好地促进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及时达成和解,提高了调解效率、降低了调解成本,让群众反映诉求更加便捷,避免了多头跑、重复跑,逐步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不断提高诉前纠纷分流率、化解率。2024年以来,“法正?宁和”调解工作室已累计化解纠纷894件,其中物业纠纷499件,有力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典型意义
胶州法院充分运用市“一站式”矛调中心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持续深耕多元解纷,优化“人民法院+矛调中心”平台,健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等机制,将“调”前端延伸,让“解”深入人心,不断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在诉前,切实实现解决纠纷只进“一扇门”,变矛盾“接收站”为问题“终点站”。
本文地址:http://www.cj8811.cn/83197.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