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个人外汇违规被通报
部分企业、个人外汇违规被通报 更新时间:2010-11-2 7:34:44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刘玉凤
在“热钱”流入迹象比较明显的当下,外汇局继28日通报银行外汇违规案例之后,又于昨日通报了企业、个人外汇违规及处罚案例,以形成对“热钱”的威慑力。
为维护国家经济和金融安全,严厉打击“热钱”跨境流动,从2010年2月份开始,外汇局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资本金结汇以及个人结售汇等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外汇局通报,包括山东省青岛市中佳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阿达尼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五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尤尼特拉服装有限公司、境内个人马某、辽宁省大连市元天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汉氏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协合风电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市展丰贸易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和个人违反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资本金结汇管理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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