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粉饰财务报表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粉饰财务报表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12 7:31:13 近日,财政部对外发布第十八号、第十九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其中第十八号检查公告显示,通过检查,财政部门发现仍有部分企业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不到位,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上述问题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以假发票报账、私设“小金库”、侵占国有资产等违规问题;二是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不力,通过延迟或提前确认收入、不计或少计成本等手段,在不同年度之间调节利润;三是少数企业出于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等目的,虚增资产和收入规模;四是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粉饰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五是部分企业为了少缴或迟缴税款,隐瞒收入、多计费用,甚至欠缴巨额税款;六是部分企业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会计准则学习不够、执行不到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财政部及相关专员办依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分别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了处理处罚。对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农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同乐药业有限公司、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神火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60户企业调整账务、补缴税款,对33名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2009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于去年年底结束,但处理处罚往往需要一个过程才能完成,所以现在才公告去年检查和处理处罚的结果。
据介绍,去年财政部组织专员办共对78户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和40多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及有关分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重点检查,78户企业中包括上市公司40户。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金额719亿元,查补税款6.2亿元。组织地方财政部门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17089户、会计师事务所543家,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583亿元、查补税款5.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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