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报告撰写人细解房价泡沫指数

社科院报告撰写人细解房价泡沫指数

社科院报告撰写人细解房价泡沫指数 更新时间:2010-12-9 7:29:45   中国社会科学院12月8日发布的《住房绿皮书》指出,通过对2010年9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的对比分析发现,全国35个大中城市二类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为29.5%。  该部分报告撰写人,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博士邹琳华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指数不能代表未来房价走势,数据也并非完全准确,但对市场分析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邹琳华介绍说,此处所言的房价泡沫指数是通过一定的计算方式得来的。具体而言,泡沫指数=1-基准价格/实际价格=/实际价格,代表实际房价中价格泡沫所占的比例。如泡沫指数为0.5,表示实际房价中有50%的泡沫。泡沫指数的取值在0-1之间,泡沫指数越大,说明该城市房价中的泡沫成分越大。  邹琳华表示,房子的实际价格即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的成交价格,而基准价格是通过对一系列参数进行演算而来的。  这些参数包括2009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客运量、货运量、地方财政预算内支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货物进出口总额、年末实有公共电车营运车辆数、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执业医师人数等11项指标。  依据上述演算得出得数据来看,泡沫指数最高的前七个城市分别是:福州、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石家庄。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占实际价格比例在50%以上。相关文章:法国央行上调第四季度经济增长预测欧洲股市盘初下跌英指跌0.46%法国11月商业信心指数升至107[期货]美盘期金跌逾1%美元指数回升到80点上欧洲股市低开金融矿业承压[亚太]澳洲股指周三收低0.57%能源医疗股领跌罗杰斯:美国政府的通货膨胀数据是个骗局亚太股市多数下挫日经逆势收涨0.90%沪指下跌失守年线四因素致短期难涨沪指下跌失守年线四因素致短期难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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