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发指引业绩披露若受影响要尽快联络港交所
记者从港交所了解到,香港证监会与港交所日前发表联合声明,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下的财务资料披露提供指引。港交所提醒上市公司,如果业绩披露受到影响,尽快同该所联系商讨,防止影响股票交易。同时,对上市公司的相关影响,也需要及时公告。
声明指出,因近日疫情而实施的旅游及其他限制,可能会扰乱某些上市公司的汇报或审核程序。若上市公司认为,基于疫情下的限制,无法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刊发初步业绩公告上市公司要应尽快联络港交所以便商讨有关情况。
如上市公司无法与其核数师取得同意,但却在其他各方面能够完全遵从《上市规则》内的其他汇报规定,上市公司便应在限期届满当日或之前刊发该份尚未与其核数师议定的初步业绩。在这些情况下,港交所一般会容许该上市公司的证券继续买卖。
港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要与其核数师保持联系,以便商讨公司的核数计划及时间表,并密切监察任何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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