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陷“版权门” 谷歌进退维谷四面楚歌
再陷“版权门” 谷歌进退维谷四面楚歌 MBAChina 谷歌从其来到中国之日起,包括版权在内的纷争从没有断过。根据美国的法律,谷歌与美国版权机构即将于11月6日达成的和解协议也将适用于中国。随着这一时间的临近,谷歌“版权门”第一回合的博弃结果备受瞩目……
如果没有正在发生的“版权门”,人们或许认为之前的“色情门”已经是谷歌在中国所面临过的最大的危机了。但是,新近发生的“版权门”,却证明了一点,没有最危,只有更危。尽管之前谷歌在中国遭遇过“牌照门”、“地图门”、“词库门”、“纳税门”以及新近的“色情门”,但是此番的“版权门”却真的让谷歌感受到进退维谷、四面楚歌的处境了。
或许李开复还在庆幸,虽然没有躲开“色情门”,但是还是赶在“版权门”爆发之前离开了谷歌,否则,今天的他就没有功夫去四处演讲和签名售书了,尽管这次的危机源自谷歌总部。
进退维谷
2009年8月30日,谷歌宣布构建全球最大的免费在线图书馆。而早在五年前,谷歌就已经开始将全球各地的出版物扫描上网,其中很多出版物并未经版权方授权。此举引起了各国版权机构的不满。在美国,早在2005年,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就曾向谷歌提起过集体诉讼。这场诉讼耗时两年多,也让谷歌的数字化计划一再延缓。经过反复谈判,2008年美国作家协会与美国出版商协会就谷歌未经授权即对图书进行数字化一事达成和解协议。今年11月6日,美国法院将对和解协议召开听证会,和解协议一旦获得批准,将产生效力。根据该和解协议规定,如果权利人同意和解协议,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权利人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
此前,谷歌的数字图书馆以及这份谷歌与美国版权机构即将签署的和解协议并没有引起中国方面的太多注意。但是,随着570位中国作家的17922种作品未经授权被谷歌擅自扫描上网并免费供美国读者阅读一事被曝光后,谷歌的数字图书馆项目引发了轩然大波。很多中国作家对这种未经授权的行为纷纷表示愤慨。据春风文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韩忠良介绍,谷歌侵权的图书中有该社的图书近百种之多,“可以这么说,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以后出版的畅销小说谷歌侵权图书中几乎都有。”10月16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通过中国作家网发出《就谷歌侵权致著作权人》,呼吁“中国权利人应该有组织地与谷歌交涉,维护中国权利人的正当权利。”
#p#分页标题#e# 尤其令人关注的事是,根据美国的法律,谷歌与美国版权机构即将于11月6日达成的和解协议也将适用于中国,也就是说,谷歌只需要对未经授权而扫描上网的作品每部作品赔付60美元即可,而且这60美元的赔付也是有条件的。谷歌在中国作协官方网站中国作家网上发表的声明称,条款分为“同意和解”和“不同意”两类。同意和解的权利人,每人每本书可以获得“至少60美元”作为赔偿,以后则能获得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但这赔偿需要本人提出申请,赔付的截止期限至2010年6月5日,如权利人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权利人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权利人的著作也将不会支付给权利人著作权使用费。如果权利人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但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谷歌的声明非但没有平息作家们的心情,反倒惹得中国作家集体愤怒。毕淑敏、韩寒、徐坤、陈村等中国作家在接受采访时强烈指责谷歌的“霸权”行为。毕淑敏认为,“谷歌的和解协议里面有很多霸王条款。这太可怕了,全中国没有哪一家能够做到,他们把一个最大的资源弄到手。这里面一定有强大的商业利益。”徐坤说:“作家作品未经授权就直接收入数字图书馆,这样做简直就是文化霸权。”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明确表示:“有些人认为,根据美国法律,谷歌提议的和解方案也适用于中国作者的作品。我们不接受这一观点。” “如果接受了谷歌现提出的处理方式,将严重损害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代理人利益,”韩忠良说,“同时也在法律层面上留下永远不利于版权贸易发展的案例,直接影响到以后此类案件的审判,同时也彻底颠覆了国际认可的著作权保护条例。”有网友认为,从谷歌长达5年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本人的侵权中,看到的是谷歌不仅专找软柿子捏,更像在玩一场公开的霸权游戏,呼吁成立“罢读联盟”,封杀谷歌数字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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