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这些立法计划与资本市场有关
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期货法、印花税法……在21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上透出消息:一批可能影响资本市场的立法修法安排已提上日程。
拟安排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等法律草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8件。
关于长江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2019年12月、2020年10月常委会第十五次、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两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所作修改中包括,增加制定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和河道采砂规划的内容;增加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的规定;增加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内容。为推动长江流域协调、高质量发展,增加协同推进长江流域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加大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关于刑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2020年6月、10月常委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两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三次审议稿所作修改包括,与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的修改进一步衔接,进一步完善刑法有关侵犯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规定,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在草案提高污染环境罪法定刑的基础上,对一些加重情形的具体适用条件作修改,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修改为“情节特别严重”,包括的严重情形更广,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等。
此外,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8件,其中包括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
将深入研究论证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问题
针对近期民众对人脸识别这类技术应用的广泛讨论,立法机关有没有考虑针对这类技术的应用做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
对此,岳仲明回应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个人的权利和处理者的义务,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草案确立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向个人告知并取得同意,并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此外,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同时,也应当看到,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个人信息保护带来许多新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就有关问题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研究论证。
反食品浪费法和粮食安全保障法有何区别?
岳仲明表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目的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草案共32条,不分章节,分别对食品、食品浪费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餐饮浪费表现为对食品、食物、粮食的浪费,涉及食用、销售、加工、储运、收获等多个环节。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主要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同时注重处理好与正在起草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的关系,对减少粮食、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浪费作出原则性规定。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也列入明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有关粮食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环节的节粮减损将在该法中作出具体规定。
反垄断法、印花税法等列入明年预安排重点立法工作
岳仲明透露,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明年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明年立法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
其中,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案,明年安排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争取早日出台。
明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还包括: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制定期货法、印花税法等税收法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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