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案反思:发审部门“软弱可欺”
绿大地案反思:发审部门“软弱可欺” 更新时间:2011-3-27 9:57:21 云南绿大地公司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而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此事一爆出,立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绿大地事件的本质核心,是其风险管理不当而集中爆发,并且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讲,绿大地事件并不具有偶然性,而带有必然性的色彩。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著名风险管理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2011金盾奖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评价活动”技术评审总负责人陈晓峰,为我们揭示其中的问题本质。 并非绿大地作假手段高明 《华夏时报》:云南绿大地事件,似乎是一下子爆发出来,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陈晓峰:云南绿大地风险事件,如果从整个全过程来审视,应该说,其最终风险的全面爆发是一个迟早的事情,因为风险的引子在2006年已经预埋并初步显露出来,从其近几年高管频繁变动、财务报表屡次修改、中介机构更换异常、信息披露瑕疵不断等诸多信息来看,绿大地风险事件其实早应该爆发了,只不过由于我们资本市场对风险的极端漠视,导致真相被一时掩盖,并最终迟延了风险的爆发。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绿大地事件最终爆发并不是一个奇怪的事情。 《华夏时报》:作为云南省第一家民营上市公司,绿大地IPO时能逃过监管部门的“法眼”,是不是其作假手段比较高明? 陈晓峰:本次“虚假门”事件发生在哪个阶段,绿大地没有给予过多的解释。但是从绿大地自2007年12月21日上市后,该公司并未进行过配股或发行过可转债等情况来看,绿大地董事长何学葵“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很可能指向绿大地IPO期间的违法行为。 如此疑问就出来了,为何第一次冲关没有通过?为何短短的一个月过后就能够通过?难道绿大地上市文件真的有凡人难以识别的“障眼法”不成?或许,绿大地上市重要文件招股说明书的诸多疑问能够解释一切。 如绿大地招股说明书显示,绿大地另一处固定资产“马鸣基地”围墙的固定资产价值为686.9万元,其招股说明书上显示的该基地4块地共3500亩,“如果其围墙只围地块的周长,折算下来,其每米围墙的价格高达1268.86元。” 看来,不是绿大地“太有能力了”,而是我们的发审部门“太软弱可欺了”。 《华夏时报》:所有这些,又都反映了怎样的本质问题呢? 陈晓峰:你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好。这些其实反映了我们的资本市场各个主体对风险的极端漠视。 应该说,最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是十分迅速的,截至2010年12月,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063家,接近每天增加一家上市公司。 但是,我们很多人仅仅看到这些表面上的繁荣。市场经济中有两个基本元素,我们称之为“二元论”,一个是价值,另一个就是风险。很显然,我国资本市场的各个主体大都将注意力放在对价值的追逐上,而对于风险意识、风险防范、风险管理、风险体系建立等等,往往比较漠视,这也是导致我国资本市场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而如果这种局面不被改变,我们的资本市场将最终会形成“重价值、轻风险”的市场,届时,将是非常危险的。 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不乐观 《华夏时报》:抛开绿大地事件本身,我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整体状况又是如何呢? 陈晓峰:应该说不容乐观。这可以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审视: 一是我国上市公司风险事件爆发非常频繁,如内幕交易屡禁不止,虚假信息时有披露,环境污染触目惊心,并购重组迷雾重重等等,这些都在污染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土壤。 二是我国上市公司所爆发的风险都比较大,影响面很广,如国美战争事件、双汇“瘦肉精”事件等等,都是影响很大的风险事件。 三是从风险管理本身来说,风险管理不仅包括风险管理现状评估、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治理、风险治理评估,还包含风险文化、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职能、风险管理流程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等等,但是,又有多少上市公司做过上述全面风险管理的工作呢?我相信是为数极少的。 《华夏时报》:上市公司的风险类别又包括哪些方面呢?绿大地又触犯了其中哪些风险呢? 陈晓峰:从大的方面来进行分析,可以归纳到如下几个方面: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等。 上述五种风险基本上囊括了上市公司的风险类别,但是上述风险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之间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换,如很多风险都可能最终转化为法律风险。绿大地遭遇的风险包括运营中的道德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华夏时报》:就绿大地风险事件而言,是不是说上市公司如果做到遵纪守法,老实经营,就可以避免风险的发生呢? 陈晓峰:这倒不是,一方面因为上市公司作为中国经济的微观核心主体,在大的经济环境中,风险可以说无处不在;另一方面是因为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而艰巨的工程,即使上市公司能够做到遵纪守法,老实经营,但是也可能存在很多其他风险,并导致上市公司市场地位不堪一击,战略定位模糊不清,品牌影响日渐式微等等。 绿大地折射诚信问题 《华夏时报》:作为著名风险管理专家,我们知道您对中国资本市场比较了解熟悉,请问绿大地事件除反映了中国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不当的问题外,还反映了怎样的本质问题? 陈晓峰:我想,除了风险管理不当外,就是中国资本市场中所普遍缺乏的诚信问题,这也是我们所说的绿大地所触犯的道德风险问题。我相信绿大地“欺诈门”事件,并不仅是绿大地本身的诚信问题,还包括为资本市场而设立的包括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诸多中介机构的诚信问题,当然也包括发行监管部门的诚信问题,可以说,我们的整个资本市场都缺乏诚信问题,我们已经处于一种大的诚信危机之中! 《华夏时报》:既然谈到了问题,当然就需要解决问题,请问如何解决风险或道德问题呢? 陈晓峰:这是非常复杂的,因为产生问题的原因很多,所以导致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很多,需要一种合力才能够解决。如绿大地事件中,反映出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监管机构、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等对于诚信的缺失,以及对风险的漠视,也能够反映出我们现有法律制度对于类似“欺诈门”事件惩处力度不够,同时也反映出我们整个经济环境中对风险文化的缺失等等,所有这些都需要针对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包括文化层面、法律层面、制度层面、监管层面、实施执行等各个层面。 总之,虽然难,但是早已经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不然最终损害的不仅仅是我们的资本市场和经济增长,更是我们最为宝贵的诚信民族文化。 人物简介 陈晓峰 资深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陈晓峰和其所带领的智维律师团队,对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课题有较深入全面的研究。此前曾经完成了长达200多万字的独具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涉及中国企业的1400余项法律风险,绘制了中国企业首张“法律风险地图”,创立了中国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体系以及中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服务体系。 作者:张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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