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受福建环保厅行政处罚
紫金矿业受福建环保厅行政处罚 更新时间:2010-10-9 6:53:16 本报记者 王荣 紫金矿业于9月30日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公司所属的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经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现场调查,现已审查终结。经查,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 根据相关法规,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紫金山金铜矿做出行政处罚:责令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罚款956.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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