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缪寿良:以受贿罪治大处方和回扣
政协委员缪寿良:以受贿罪治大处方和回扣 更新时间:2010-3-6 0:05:08 本报讯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廖怀凌、陆志霖、张演钦报道:“商业贿赂早就是医药行业推销产品的常规竞争手段,推销人员一般按药价的5%到15%的比例给医务人员回扣。医药行业由于商业贿赂每年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达7.72亿元!”针对医生开“大处方”和收受回扣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缪寿良提交提案,建议把健全法律,明确把医生开大处方收取回扣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依照刑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此外,还要改革“以药养医”的体制,合理提高医生技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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